杨小梦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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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梦律师为际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就职于大型金融公司,主导参与对上百家优质企业尽职调查工作,多年以来积累了多行业深度研究与政策解读经验,曾为多家拟上市公司提供合规审查及其他商事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擅长民商事纠纷解决、股权纠纷解决,熟悉公司运营管理流程及法律问题。杨小梦律师具有多年海外留学及生活背景,擅长沟通解决涉外法律事务,办案经验丰富,注重专业知识与办案技巧相结合,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

擅长领域:民商事纠纷解决、公司股权纠纷解决、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公司相关法律服务。


成功案例

深圳某建筑设计公司诉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案件中,接受该设计公司委托,为其代理诉讼。该公司朱姓设计师在公司位于龙华区某大型商业装修设计施工项目中设计及下单错误,导致公司该项目中已经订购的大量材料呆滞废弃,工期延缓,发包方以设计公司违约为由停止发放尾款。接受公司委托后,对该设计师提起了劳动仲裁、并进行了劳动纠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与审判长细致沟通关于建筑工程设计领域的行业特性、设计师岗位职责等内容,举证公司在岗位设计、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已经积极履行了应尽职责,后判决该设计师与公司各自承担50%损失责任,该案件对于公司在未来完善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深圳某文化公司股东张某诉刘某股权纠纷案中,本所接受刘某委托为其代理股权纠纷诉讼案件。公司股东张某与刘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某支付xx万元受让公司5%股权。刘某支付首期10万元后,该公司并未办理股东登记等事项,刘某也未参与公司经营,后股东张某起诉刘某要求支付剩余款。本案中我方反诉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经缴纳的出资款项。在办案过程中我方充分举证证明在办理股东登记事项过程中,张某未能积极履行其办理登记义务,且刘某从未参加公司实际经营,而且在受让股份后,公司经营持续恶化,继续履行出资已经显失公平。后经过积极应对,法庭认为刘某虽存在部分违约行为但非恶意,判决解除合同,张某返还绝大部分出资款,刘某仅在小部分范围内赔偿违约金。



内容来源 | 际唐律师事务所

本期编辑 | 际唐品宣 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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