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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凡律师|辩护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必须掌握之三: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考虑哪些严重疾病| 际唐刑事律师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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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平凡律师来源:际唐律师事务所

检察的部门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关材料时如发现有如下重要疾病时,一般会作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决定,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和意见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的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作为参考: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直接认定:严重传染病(如肺结核)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心脏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如急性肾衰竭、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免疫性肾病、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如尘肺病)。

经治疗未见好的才能认定: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如消化道反复出血);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癫痫大发作);严重血液系统疾病;严重脏器损伤和术后并发症,遗有严重功能障碍;各种严重骨、关节疾病及损伤等;

在司法实践中,身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常少,如果真有,司法机关一般会主动取保候审,看守所一般也不愿意收押,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辩护人提交申请,所以,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实患有疾病,但尚未达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地步,且没有其他可以取保候审情节的情况下,即使提交了申请,司法机关也不会批准。


刘平凡律师

际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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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凡律师,人称“刑辩痴人"。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深圳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援库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咨询专家、广东省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圳校友会副会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和甘肃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两次同时被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2020年入选名人百科获“行业影响力人物"。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律政》杂志封面人物。2016年12月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聘为研究员,并担任该中心“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负责人。个人专著《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建筑房地产企业刑事高频风险防控实务》《公司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实务》,合著《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

刘平凡律师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辩护与代理,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特别是办理多起批示的特别重大案件被央视“焦点访谈”专题报道均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当事人好评。




内容来源 | 际唐律师事务所

本期编辑 | 际唐品宣 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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